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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私自变更设计

  • 作者

    好顺佳

  • 发布时间

    2022-07-29 18:14:18

  • 点击数

    2800

内容摘要:该公司因私装修商品房被罚款400万元以上。房地产开发前,开发商承诺被拆迁人3年后归还房屋,但近5年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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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因私装修商品房被罚款400万元以上。

房地产开发前,开发商承诺被拆迁人3年后归还房屋,但近5年后,开发商将新建的建筑整体转让,将用作酒店使用。 7月24日上午,10余户拆迁户来到楼内,拉起标语,要求开发商交代。记者走访此事时了解到,这栋楼还存在不少问题。

被拆的人用横幅讨论了一度堵车的原因

7月24日上午8时,八城汇丰霸州大道一栋在建建筑3楼,10余名市民上街。横幅上写着“为了我的权益回到我家”。这10多位市民不停敲打手中的锅碗瓢盆,引来楼下路人围观,一时间造成交通拥堵,民警和交警赶到现场。到现场维持秩序。

记者了解到,这座名为“金凤凰星城”的建筑由巴中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江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建,20层的主体框架已经完工。据记者了解,3楼市民均为该楼所在原汇丰小区的拆迁人。

搬迁:开发商把房子变成酒店

“我们今天来这里是为了拿回我们的房子。”被拆迁人胡先生告诉记者,这里都被拆迁了。共有16户人家。 2010年8月,巴中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原惠丰小区,拆除5层砖混结构房屋,与16户拆迁户签订拆迁合同。

“我们拆房子的时候,合同上写的是当场归还房子,我们要给我们产权。”被拆迁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房屋拆迁后,他们一直希望开发商能尽快把楼盖好,把新房还给他们。但后来他们得知,开发商将把原来的商住楼转让为酒店,并将其用作酒店。 “开发商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了计划,并将其建成了商业建筑。”被拆迁的张先生说。,他们没有新房子住。

被拆迁的胡先生说:“按照规划,这个地方本来是做住宅的,有规划局盖章的,现在已经建成旅馆了,还没有得到规划局的批准。” 。”

据记者了解,拆迁前,开发商向还款户承诺,3年内商住楼建成后立即归还房屋。但是现在要卖光了,我保证在别处买房子。拆迁户对开发商食言不守承诺非常愤怒,采取了这样的行动来维权。

巴中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商涉嫌变更规划、造假被罚款400万元以上

据巴中市城管执法局介绍,经查,该公司位于巴州区惠丰坝。国道检察院家事法庭旁的“金凤凰星城G座”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建设规模为地下2层,地上25层。主体已竣工,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据了解,“金凤凰星城G栋”项目于2007年6月5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类型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3400平方米;金丰兴城F、G楼”建筑设计方案;2012年10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用地面积5389平方米,净用地面积3875平方米;11月2012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3年10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同开工日期为2013年4月1日。

经城管执法部门调查,“金丰兴城G栋”存在诸多问题: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的土地面积与规划部门办理的土地面积不符;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时间与实际开工时间不符;江西为发达国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金凤凰星城G栋”项目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巴中市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提供了一份由巴中市规划局盖章的方案设计方案经巴中市规划部门审核,7月9日经公安部门认定, 207.涉嫌伪造假证件;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未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对“金凤凰星城G栋”的建设履行监理职责;巴中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超期建设,批准建设规模:地下1层、地上24层、部分26层,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施工为地下2层,地上25层(26层为花架),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超过规划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对此,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该项目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226978元,并处工程造价10元罚款,即2937350元。 “包括罚款和没收,共计 万元,已支付逾100万元。”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二队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购房者反映的问题与F栋房屋归还有关,对住宅改造业务不满意,F栋施工仍处于停工阶段,他们都举着横幅讨论。

目前,市、区相关部门正在协调处理此事。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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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提示

购房前,购房者应确认房屋所在项目是否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建设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未取得上述四证的,开发企业开展的房屋认购、预售、号码安排、VIP卡发行推广活动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此,谨提醒广大购房者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许可证》的房屋。同时,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开发商非法从事商品房预售的行为,希望广大市民及时向巴中市行政执法局举报。报告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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