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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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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设有限公司的时候,为了保证公司能够拥有充足的资金,所以有些人选择开设有限公司是一种合伙的方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取消公司的流程是如何提供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顺佳网顺佳整理了以下内容。
二、合伙有限公司注销程序
1、要申请
(一)申请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直接向企业注册地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
2、审查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告的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即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备案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件格式符合标准。
3、要接受
企业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根据下列情形,决定是否受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需要核实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将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和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当场更正的人当场更正,并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字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受理申请。(注:更正权人是指申请人或经申请人明确授权,可对申请材料相关事项及文字内容进行修改的负责人。)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五日内将需要补正的内容全部告知申请人。通知后,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决定不予申请接受这个案子。在5日内发出通知的,应当收缴材料,并发出收缴材料通知书。
(五)对不属于企业登记范围或者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立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采用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注:企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核实的,会派出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核实后,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报告”,并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决定
(一)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办理登记的决定:
(二)对依法报上级登记机关决定前,应当由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的企业登记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三)企业登记机关除依照第(一)条作出的核准登记决定外,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驳回通知书》,并说明驳回理由。
(四)企业登记机关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设立登记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发给《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核准企业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发给《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通知申请人换发营业执照。经批准注销登记的,发给《批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没收营业执照。
(五)企业登记机关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得出相关解答,对于合伙企业在注销公司时,流程与一般公司注销完全相同,在办理公司注销手续的过程中,可以由合伙企业自行办理,如果您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好顺佳网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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