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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营运证完工商执照

  • 作者

    好顺佳

  • 发布时间

    2022-07-04 10:48:10

  • 点击数

    4575

内容摘要:需要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照《道路货物运输和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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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依照《道路货物运输和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作业申请表》;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三)机动车驾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投入运营运输车辆承诺书,载明车辆数量、型号、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

(四)录用或者拟录用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合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加信息:

《公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经营公路货物运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业务相适应的运输工具,并经检验合格的:

1. 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2. 其他车辆要求:

(一)从事大件运输的,应当拥有适合大件运输的超重型车辆;

(二)从事冷库、罐式集装箱特种运输的,应当配备与货物运输相适应的专用集装箱和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三)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具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司机:

1. 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 60周岁以下;

3.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养护和货物的规定,由设区的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通过装卸仓储基础知识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驾驶人和车辆管理制度等。

引用:

百度百科全书-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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