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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顺佳

  • 发布时间

    2022-06-28 09: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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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代理股东如何退出受托股东想要完全摆脱责任的,应当将受托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性投资、假名投资,是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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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股东如何退出

受托股东想要完全摆脱责任的,应当将受托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1.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性投资、假名投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实际出资人的名义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 显然,股东以实际代股东持有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会在股权代理协议中明确规定,股东可以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追偿;

3.只有将代持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控股人指定的第三人,后续责任才能完全免除。《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转让该股东约定的股权的权利。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认购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的章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看完这篇文章,我们需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对于现代股东需要退出的情况我们需要知道如何操作,既符合法律的规定又能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在这篇文章中有详细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好顺佳网络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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