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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吊销营业执照

  • 作者

    好顺佳

  • 发布时间

    2022-06-25 16:13:09

  • 点击数

    5379

内容摘要:企业大楼被强行打开,起诉前营业执照却被吊销了,怎么办!对案件细节的概述203年25日,内蒙古某区政府作出决定,征用项目一期规划范围内的建筑、构筑物,用于建设轨道交通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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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大楼被强行打开,起诉前营业执照却被吊销了,怎么办!

对案件细节的概述

203年25日,内蒙古某区政府作出决定,征用项目一期规划范围内的建筑、构筑物,用于建设轨道交通线路。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屋属于征收范围。

2018年2月11日,区政府发布《关于征收补偿的书面决定》,对机场两侧100米以内的房地产公司自有房屋进行征收,但双方未能就补偿价格达成一致。经过多次谈判无果,该房地产公司决定起诉,但在起诉前,该房地产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

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来到了圣运办公室。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失去了经营能力,担心区政府会以此为借口,对房地产公司是否具备原告资格提出抗辩。盛云认为,虽然该房地产公司的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但该公司并没有被注销,其法律身份仍然存在。拆迁人在实施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时,可以作为合格的原告提起诉讼,保护其权利。

此外,区政府还作出了违反法定程序的征收补偿决定。根据《国有土地关于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建设部门要制定方案,应当及时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以应当论证的方式公布补偿方案,向有关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不得少于30天。在本案中,区政府的决定显然没有经过上述法律程序,因此应当确认《征收补偿决定书》是违法的。

最终,法院认为区政府关于房地产公司不具备原告资格的辩护不成立,认定《关于征收补偿的决定书》违法。

法律审查

无论是否有意,行政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都会使公司负责人感到自己的维权受到了阻碍。公司作为法人,如何确定其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

1. 法人提起诉讼的条件

什么是法人,顾名思义,它不是自然意义上的人,而是通过虚构的手段在法律上作为一个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行为的当事人和与该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这就是条件一,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条件二:与自然人一样,法人也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必须依法成立并存在法人。

《民法总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设立,必须有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财产。当然,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需要经国家批准设立法人,才有资格成为行政诉讼原告。

2. 法人权利、行为能力和诉讼资格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法人成立时产生,法人终止时消灭。与自然人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不可区分的。

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公司已经成立并开始运营,所以合适的能力自然存在。问题是吊销营业执照是否会导致法人的终止和权利能力的丧失?答案是否定的。

吊销营业执照是一种行政处罚,只是不让法人进行经营活动,最终导致法人终止,就是办理注销登记。依照民法通则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办理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经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指导和参考企业法人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到清算前撤销,仍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或以清算组的名义已经成立清算组)在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调查等,程序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同时,他们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吊销营业执照不会使法人丧失民事权利能力,撤销才是将。

提醒

营业执照被吊销一般会导致法人进入清算程序,其目的是明确债权债务。因此,当法人财产被征收时,也应将补偿作为法人的潜在财产用于偿还债务或分配。法律在此期间不可能随意剥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否则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因此,如果营业执照被吊销起诉前,不要慌张,及时委托专业人员,明确法律原则,制定维权策略,达到维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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