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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好顺佳

  • 发布时间

    2022-06-21 15: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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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1核名前准备:1.确认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筛选)名称过滤步骤:(1)点击第一键进入“深圳企业信息查询系统”(2)输入您希望注册的名称进行预筛选。(3)例如,您的注册名称为“深圳好顺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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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设立于2010年,经工商局、财务局、税务局核准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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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名前准备:

1. 确认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筛选)

名称过滤步骤:

(1)点击第一键进入“深圳企业信息查询系统”

(2)输入您希望注册的名称进行预筛选。

(3)例如,您的注册名称为“深圳好顺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您只需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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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深圳注册公司网上核名入口

1. 点击【自我管理名称验证入口(含管理流程)】

2、点击【免费帮你检查名称入口】

3企业注册名称规则

(一)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造成公众误解的;(三)外国(地区)、组织名称;(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军号;(五)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有其他法人名称,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四)企业名称中不得有其他企业名称。(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能标明一个企业名称。(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名称,不得批准:(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编号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用语的企业名称、编号相同;(三)与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其他企业的原名称相同;(四)具有注销登记或者注销业务持有的和一家成立不到三年的公司的名字一样

4 .深圳核名多久能知道核名结果?

提交申请后,嘉豪顺会在3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通知您审核结果。然后您可以再次登录好顺佳,查看验证结果并进行下一步的注册。

5 .在深圳好顺佳提交企业名称核准是收费的吗?

提交申请的好顺佳核名,全称是直接与工商局系统相连的,你只需要告诉我们核名的名称,系统就会自动帮你完成操作,实现一步一填、快速核名。

6 .提交核名在好顺佳,信息保密安全吗?

好顺佳在此承诺,我们将对所有用户信息进行加密和保密,绝不会私下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哪些企业名称未获批准

(一)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与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批准: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因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原因注销登记不满一年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准企业名称:应当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品牌一致;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企业名称、企业号相同(不反映行业特征的企业名称、企业号相同);与变更企业名称不满1年的其他企业名称相同;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8企业名称的组成部分是什么

(1)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深圳/城市Haoshunjia1、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示例:深圳/ +好安排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企业规模+ + +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示例:3、行政机构+企业名称+示例:(2)企业名称前应加上企业所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含地州)、县(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第七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中不允许出现的内容和文字

(一)不得有下列内容或者文字:(一)损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误解的;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组织名称;(五)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和军号;(六)汉语音标(外国名称所用的除外)、数字;(二)企业名称应当按照国家标准使用中文字符,不得使用外文字符、中文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名称中间使用“”字样的,“不得用作店名或者营业特征,只能作为营业特征的修饰词使用,并应符合贸易、货运代理等贸易术语的海关习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条。

10哪些企业名称不能以“深圳”或“深圳”开头?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域名称:(一)全国性公司;(二)国务院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三)国务院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六)外商投资企业;(七)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三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哪些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全国”或“”

(一)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全国”、“全国”等字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二)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外商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名称中间,可以使用“(中国)”字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的登记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的登记,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二)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或者“国家”字样的;(三)除行政区划外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地方各级工商主管部门受理范围

(二)具有同级行政区划并在控股企业名称中使用字号的企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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