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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能变更吗

  • 作者

    好顺佳

  • 发布时间

    2022-08-12 13:57:44

  • 点击数

    2592

内容摘要: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要哪些资料1、加盖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分公司变更申请书》(原件1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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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1、加盖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分公司变更申请书》(原件1份);

2、经理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机关代表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关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注册申请委托书(1份原件)(可填写申请);

4、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原件);

5、关联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公司负责人任免文件(原件1份,可填写申请表);

6、新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1、验收评审。

2. 批准。

3. 获得更改其他文件的许可证

什么是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类型、注册资本、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批准,公司不得变更登记事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提出申请

持上述材料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随《收件通知书》领取《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员等方面受公司管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地以外设立的以自身名义开展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然有公司二字,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需加在总公司名称后即可。可以使用分支一词。

分公司的主要特点

1、分公司由子公司依法设立;

2、分公司不具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子公司采用同一经济会计核算。负债由关联公司清偿。其实际占用和使用的财产为母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分公司不是公司,其设立无需办理公司设立手续,只需简单的注册和业务手续即可成立。

4、分支机构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需要以总公司的名义。然后添加单词分支。

以上就是好顺佳就如何分享更换负责人的相关知识的介绍。如需变更责任,需出示相应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等,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积极咨询专业人士。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更换吗?

如果一家公司发展的越来越好,就会选择在各个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根据规定,不能设立独立法人。因此,分公司自然没有法定代表人,其最高职位一般称为负责人。那么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是一些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准备好以上资料报工商局,三个工作日内换领新的营业执照,然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最后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股权变更所需文件:先到公证处办理股权转让公证。需要以下文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

(3)转让方、受让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转让方或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照片、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关于转让/转让股权的决议)

(四)股东大会关于受让公司股权变动的决议

(五)股权转让协议一式五份,须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股东本人亲自签署,并需公证。

可以同时到原营业执照所在的工商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变更登记附件-法定代表人资料》(公司公章);

3、由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分公司可以独立与外部各方签订合同,但一般需要总公司签字。第三方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合同签订权,使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也有效。总公司可以在相应期限内对超出代理权限的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进行追认。逾期未批准的,视为拒绝批准。审批后期限为一个月。分支机构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已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资格。在实践中,分支机构签订的合同一般不被视为无效。当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第三方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者在合同不履行前要求公司追认。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

申请营业执照所需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签字《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书》。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居住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以上是好顺佳为您整理的营业执照分公司负责人变更流程的相关信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设立分公司会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利益,但分公司负责人的变动也不容忽视,需要慎重处理。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在线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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