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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有营业执照吗

  • 作者

    好顺佳

  • 发布时间

    2022-08-12 13:51:05

  • 点击数

    2621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券法》法律规定第四十八条证券上市交易申请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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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券法》

法律规定

第四十八条

证券上市交易申请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批,并经双方同意。签署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的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作为保荐人。上市保荐人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条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最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最新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并将文件置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检查。

第五十四条

公司签订上市协议,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日期;

(二)前十名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股东名单及数量;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总股本、股权分配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财务状况,或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 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其股票终止上市交易:

(一)公司总股本和股权分布发生变化的,再次满足上市条件的,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满足上市条件的;

(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财务状况,或者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作虚假记载,拒不改正的;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次年未实现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条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期限在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 实际发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公司在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定条件。

第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

(二)公司债券上市申请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债券募集方式

(六)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金额

\ n (七)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要求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提交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第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已获证券批准经本所审批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文件及相关文件,并在指定地点备齐申请文件供公众查阅。

第六十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未按批准用途使用

(四)未遵守公司债券发行方式的履行义务

(5) 公司最近两年亏损。

第六十一条

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核实后果严重,或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第(五)项所列情形不能在期限内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证券交易所应当终止其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

第六十二条

对证券交易所不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审查机构申请审查。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需要有营业执照,相关法律有明文规定。此外,除公告前规定的文件外,签署上市协议的公司还需要公告股票的获批日期等信息。但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具体细节仍需以实际为准。

非上市公司有营业执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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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程序完成后,将获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本质上是国家发给组织经营者的,但是营业执照的种类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营业执照的种类有哪些?和小姐姐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零,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和再投资,无需公证即可转让。无限连带责任。税收方面,是固定数额的税收,无需开户;收入是根据租金和成本估算的。核定征收后无论有无所得,均按核定税额缴纳,超出定额税额的部分另行征收。

2、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无需注册资本,可从事转让和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公证,但不允许再投资。通过审计进行税收征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有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零注册资本,可从事转让和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公证。但不会再投资。无需创建帐户即可固定税收;也可以审计和收集;它可以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必须出资,至少1元,不设上限。审计征收,根据企业的经营性质和业务确定企业应缴纳的税种和税率。股东承担的有限责任仅限于注册资本。

5、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必须出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不设上限。审计征收,根据企业的业务和经营性质确定企业应缴纳的税种和税率。股东承担的有限责任仅限于注册资本。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为二至二百人,上市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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