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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是否要成立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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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顺佳

  • 发布时间

    2022-08-12 13: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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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清算程序1、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2、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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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算程序

1、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2、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决议后,于15日成立清算组。自清算开始之日(解散决议决议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和开户银行。

3、到工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并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批准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准备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申请国税、地税的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后三个月,编制清算结束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定清算分配方案。

9、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制作清算报告、收支报表和各类财务账目,报股东确认。

二、清算内容

1、公司财产清算,制定清算方案

(一)调查、清算公司财产。清算组在督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对公司财产进行调查清理。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算,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需要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低估公司财产的价值。

(二)制定清算方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清偿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三)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或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计划是公司清算的总体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违法解散的清算公司,适用清算方案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定。

(4)此外,如果公司清算组正在清算公司财产和编制资产清算组在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送人民法院。

2、清偿公司债权债务

(一)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以清算为目的,公司清算组有权对公司未完成的业务进行处理。

(2) 收集公司的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要求公司债务人清偿公司到期债务。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支付。债务人不同意预付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式变相支付。

(三)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确认公司现有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足以清偿公司全部债务后,债权人依照法定秩序承担的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诉讼费用等, ETC。;其次,支付员工工资和劳保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还清其他公司债务。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清偿公司债务没有严格的顺序或顺序。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先清偿债务;第三,公司在清偿公司全部债务前,不得将公司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

3、公司清偿公司全部债务后,如果公司尚有剩余财产,清算组可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各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身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分配方式可以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价格分配等形式,基本要求是:既要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权益,又要体现平等、公平分配的原则。

三、清算内容及程序说明

(一)清算组

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择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清算组成员。

2、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公司未清偿的清算相关业务;

(四)结清欠税;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之日起15日内必须提交的文件:

1、股东大会关于解散公司的决议;

2、清算组的成立文件;

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资料;

4、有社会中介专业人士的,还应提交委托书。

(三)清算通知、清算公告、债权登记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至少三次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是否相关事宜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对债权进行核实后,应当将核实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3、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当包括公司名称、地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索赔期限、清算组组成、通讯地址等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四)清算财产

1. 清算开始时公司拥有或管理的财产;

2、公司在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结束前取得的财产;

3、公司首先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注:(1)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财产所有人通过清算组收回。

(二)已作抵押的财产,债权人在担保财产限额内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未清偿的部分视为无担保债权。抵押品价格超过担保债务金额的部分为清算财产。

(5) 清算费用

1、清算组成员和聘用人员的报酬;

2. 清算财产的管理、销售和分配费用;

3、清算过程中缴纳的诉讼费、仲裁费、公告费;

4、清算过程中为维护债权人、股东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七)清算方案 1 清算财产分配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支付清算:

(一)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税收;

(3) 公司债务。

2、企业未到还款期的债务也应清偿,但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3、清算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清偿财产清偿后,公司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5、债权人、股东因债权或诉讼纠纷暂时无法参与分配的,清算组按比例退出清算财产。存入相应的金额。

(八)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经确认后,即视为清算组责任解除。但是,如果清算组有违法行为,就不是这样了。

五、办理注销手续,完成清算和注销 (一)注销程序 1、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十日内,清算组将清算报告及表格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申请注销登记。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销登记后,清算组应当公告企业终止。

(二)注销说明:

1、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及备案表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清算报告备案登记表;

(二)股东大会通过的解散公司的决议;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股东大会确定的企业名单起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股东大会确认的清算结束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六)完税证明(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七)清算组出具并经股东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一式两份,由清算组成员签字,股东大会确认)。

2.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和证明。

(一)公司清算机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股东大会通过的解散公司的决议;

(三)股东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公章;

(五)清算组织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3份样本;

(六)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提交的文件和证明。

以上内容为好顺佳组织的分支机构注销清算清算流程。从以上可以看出,清算的主要对象是分公司的资产和债务、处理不明业务等,以防止公司注销后的债务纠纷。流程需要符合法律要求。由此可以看出,公司注销和清算比较复杂,所以好顺佳建议您聘请专业人士来帮助您完成这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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