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代办
欢迎来到好顺佳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
好顺佳
2022-07-28 09:34:25
1020
0元注册公司 · 3-7天领执照
好顺佳设立于2010年,经工商局、财务局、税务局核准成立的
工商财税代理服务机构,专业正规安全可靠 >点击0元注册公司
黄浦区石林花园二期个体户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搬迁方燕认真收集整理了《黄浦区石林花园二期个体工商户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果您对搬迁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方燕。 Fang Yan has been elected as a member of the 11th Shanghai Lawyers Associations Real Estate Expropriation (Demolition) Business Research Committee.
黄浦区石林花园二期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该地块的房屋征收范围已由黄浦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已达到老城区改造意愿协商的规定比例。现将个体工商户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上海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71号)
(3)《关于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沪防广桂政[2012]9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胡建规〔2016〕664号)
(4)《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5)《上海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沪房规[2018]5号)
(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房屋征收的目的
加快老城区改造,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环境。
三、房屋征收范围
东至望云路,南至蓬莱路,西至河南南路,北至张家巷南(沪黄房地拆迁字[2007]11号拆迁,已获得安置补偿的除外)。
四。被征收房屋类型、建筑面积及用途的认定方法
(1) 房屋类型识别
房屋类型记载在房产证上或由公房管理部门摘录为允许。
(2) 建筑面积的确定
已登记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属证书和房地产登记簿记载为准;不动产权证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
未登记的房屋,以有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有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的,以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测量机构现场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出租的公共非住宅住房,以公共住房租赁凭证和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3) 非住宅的认定
1、原设计为非住宅,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继续作为非住宅使用的,认定为非住宅;
2、公屋承租人与公屋出租人签订公屋租赁合同并建立公屋租赁关系,可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原设计为住宅,即经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将住宅改作非住宅用途的,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可认定为非住宅。但在2001年11月1日前,以住宅为经营场所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可视为非住宅; 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住宅为营业场所,取得营业执照。未经市、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为非住宅用途的住宅,不认定为非住宅。
持有区劳动部门颁发的《非正规就业许可证》和区民政部门或街道颁发的《社区服务许可证》持有人使用的住宅不属于非住宅。
五、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和公共住房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您也可以选择交换产权。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向被征收人及公屋承租人支付下列补偿: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设备拆除和安装费用;结算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征收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租房补偿标准。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80;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交换房屋产权,被征收人将安置公房承租人,继续维持租赁关系。
因公房和公房租户停产停业,征收非住宅房屋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确定。被征收人或者公房承租人认为停产停业损失超过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值10以上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平均收益:被征收前三年内的房屋、停产停业期间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被征收人或者公屋承租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或者评估。
六、合同期限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被征收人与公房承租人应当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签订具有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在合同期内达到约定的合同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在合同期限内未达到规定的合同比例的,终止征收决定。
根据市、区有关规定,本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生效条件为在合同期内合同比例达到85。
该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合同期限为60天(起始日期根据被征收房屋评估进度确定),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合约期内,若合约比例提前达到85,则合约期限调整为合约比例达到85后15天。承租人通过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合同可享受的相关奖励和补贴,仍按原合同期限结算。
七。非住宅征收的奖励和补助标准
本方案仅适用于被征收个人和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在被征收房屋经营者范围内登记的公房租户。
奖励和补贴由家庭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凭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公共住房租赁证明和公共非住宅租赁合同发放。
(一)非住宅征收激励标准
1、签约奖励费
被征收人与公共住房承租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约定期限内搬迁。被征收人每户奖励40万元。对建筑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非住宅,每增加一平方米,将额外发放10000元的奖励金。
2、搬迁奖励费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在合同期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约定期限内搬出被征收房屋的,每户奖励40万元。
(二)非住宅征收补助标准
1. 未确认建筑面积的材料补贴
对未按规定认定的建筑面积部分,按600元/平方米给予材料补贴。低于10万元/户的,按10万元/户给予物资补贴。对未认定建筑面积的,对未认定建筑面积给予每户10万元的补助。
2.牌照补贴
对在被征收房屋范围内登记的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店)的个体工商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3、室内装修补偿
非住宅房屋室内装修、装修补偿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补贴计算。元计算。
4、自购营业场所补贴
被征收人或公共住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自行购买非住宅经营场所的,被征收房屋非住宅建筑面积为3万元/平方米按补贴计算,每张证书不足60万元的,按60万元计算。
五、征收补偿费计息标准
对在征收合同期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和公房承租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的补偿总额(不含临时安置费)按一年计息贷款利率标准,征收补偿费的计息时间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房屋征收补偿合同期满。
注:征收住宅和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按照住宅建筑面积和非住宅建筑面积计算。
八。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九。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委托办公室
征收部门: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
委托房屋征收办公室:
上海黄浦第三房屋征收服务办公室有限公司
现场办公地址:河南南路681号。
十、其他事项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住户会计准则
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所租用的公房。代金券和公共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按户计算,按户计算补偿。
(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字主??体的确定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签订。被征收人以房地产权证上载明的所有人为准,公房承租人以公房租赁证和公共非住宅租赁合同中载明的承租人为准。
(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
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应当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商定补偿办法、补偿金额及支付期限、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等事宜。 ,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被征收人、公屋租金未按照协议约定搬出原址的,房屋征收部门有权解除协议,追究违约责任。
(四)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和《上海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合同期限内,未与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告黄浦区人民政府。黄浦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房屋征收法和本小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相关奖励等优惠措施不得作为补偿决定的依据。
(5)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六)特别提示:本补偿方案中的搬迁是指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和所有房屋使用者(合住)搬出被征收房屋的搬迁。被征收房屋的租金、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互联网等公共设施费用必须结清,被征收房屋无抵押。
(七)该房屋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由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解释。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14 日
本文:黄浦区石林花园二期,个体工商户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旧城改造项目,东至望云路,南至蓬莱路,西至河南南路,张家巷北至南
《黄浦区石林花园二期个体工商户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是上海搬迁党严为您精心收集整理的。 Fang Yan has been elected as a member of the 11th Shanghai Lawyers Associations Real Estate Expropriation (Demolition) Business Research Committee.如果您对搬迁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方燕。
地址挂靠·解除公司异常·工商变更
快速加急,高效代办< 上一篇:抖音开店的营业执照怎么办
下一篇:东坑镇工商法人变更 >
推荐阅读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