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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营业执照给家人交社保

  • 作者

    好顺佳

  • 发布时间

    2022-07-26 09:40:08

  • 点击数

    3919

内容摘要:有业务开展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购买保险,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用人单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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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务开展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购买保险,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用人单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用人单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附加信息: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条用人单位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在该银行有账户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支付;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形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代收凭证,代缴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代缴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扣缴、返还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并自违约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滞纳金。

第十二条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立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收到的资金定期存入依法开立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收取社会保险费缴额(包括扣扣扣缴额)和扣扣扣缴明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好顺佳-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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