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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9 16: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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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行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2年春节设立“春节购物街”的通知
在即将到来的春节之际,为规范城市市集特购管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市民购买生活必需品,确保市民过一个快乐平安的新年,按照“规范管理,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定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研究,并经县政府同意,在春节期间,我们决定在东西部设立“年货街”。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年货街”的位置分别设置在长胜街(朝阳路南侧)、迎宾北侧(机场路北侧)、兴达街(和平路北侧)、兴旺北侧(朝阳酒店北100米)。设置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31日,共10天。除指定地点外,本市任何经营户不得占用店外道路,小贩不得沿街行街、占用道路。这些摊位只允许出售年货,不允许在现场制作食品和卖衣服。3、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各类游乐设施严禁进入。所有商家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规范经营。确保展台周围地面干净、整洁,做到“地上有干净的地方,地上有干净的地方”。5.所有档位在操作过程中不得使用液化气,严禁油烟露天直接排出。在指定地点有序设置展位,严禁跨越区域、线或经营范围;如不在指定区域内销售,擅自占用道路经营,一经发现,将临时扣押货物,并严格处以上限罚款,不得容忍。所有经营者务必佩戴口罩,提醒购买者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并自行消毒营业用品,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7、商家要做好自己的摊位保安,并做好自己的财产管理。有意到“年货商业街”销售的商家,请到定兴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大队登记、“年货商业街”展位设置为“3m x 1m”,经批准后方可运行。1月31日后,所有摊位必须无条件疏散。(1)登记地点:定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二)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知定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1月20日联系13826528954
在即将到来的春节之际,为规范城市市集特购管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市民购买生活必需品,确保市民过一个快乐平安的新年,按照“规范管理,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定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研究,并经县政府同意,在春节期间,我们决定在东西部设立“年货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设置的位置
新年购物街位于长胜街(朝阳路南)、迎宾北街(机场路北)、兴达街(和平路北)、繁兴北街(朝阳酒店北100米)。
二、设定时间
2022年1月21日至1月31日,共10天。
3.具体要求
1、除指定地点外,任何在市内经营的店铺都不允许占用道路经营,小贩不允许沿街流动,占用道路经营。
2. 这些摊位只允许出售年货,不允许在现场制作食品和卖衣服。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各类游乐设施严禁进入。
3.所有商家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规范经营。确保展台周围地面干净整洁,做到“地面干净,地面干净”。
4. 所有档位在操作过程中不得使用液化气,严禁油烟露天直接排出。
5. 有序在指定地点设置展位,严禁跨区、跨线、跨经营范围;在指定区域内发现未擅自销售、占用道路的,将严格按照上限暂扣罚款。不宽容。
6. 所有经营者务必佩戴口罩,提醒购买者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并自行消毒营业用品,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
7、商家要做好自己的摊位保安,并做好自己的财产管理。
有意到“春节商业街”销售的商家,请到定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登记,“春节商业街”展位设置为“3m×1m”,经批准后,即可经营。1月31日后,所有摊位必须无条件疏散。
(1)登记地点:定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华健道158号)
(2)报名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通知
定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0日
联系0312 - 711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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