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标识

全国代办

欢迎来到好顺佳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

工商注册公司
138-2652-8954

车辆不清算公司能注销吗

  • 作者

    好顺佳

  • 发布时间

    2022-07-06 08:39:21

  • 点击数

    3377

内容摘要:每天学习劳动法王某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王某工伤待遇。王某根据生效的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于2011年10月10日受理了执行申请。王某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

0元注册公司 · 3-7天领执照

好顺佳设立于2010年,经工商局、财务局、税务局核准成立的
工商财税代理服务机构,专业正规安全可靠 >点击0元注册公司

每天学习劳动法

王某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王某工伤待遇。王某根据生效的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于2011年10月10日受理了执行申请。

王某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王某工伤待遇。王某根据生效的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于2011年10月10日受理了执行申请。

在执行过程中,公司法人代表黄某于2012年12月28日被拘留在看守所,某公司股东冯某在黄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公司的资产转让,经法院经央行、车辆、房产信息查询未发现对方的财产可供执行,王某也未能提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法院于5月7日裁定终止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公司法人代表黄某于2012年12月28日被拘留在看守所,某公司股东冯某在黄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公司的资产转让,经法院经央行、车辆、房产信息查询未发现对方的财产可供执行,王某也未能提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法院于5月7日裁定终止执行程序。

202日3日,黄某和冯某召开股东大会,决议撤销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黄某、冯某两人,清算组组长黄某,进入清算程序;决定在报纸上公布公司撤销决定,并通知公司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202日3日,黄某和冯某召开股东大会,决议撤销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黄某、冯某两人,清算组组长黄某,进入清算程序;决定在报纸上公布公司撤销决定,并通知公司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202年6月6日,该公司在市晚报上发布了撤销通知。203年26日,公司出具清算报告。203日28日,黄某和公司到工商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204第八,城市工商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核准注销登记的通知》。经审查,公司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核准注销登记。

202年6月6日,该公司在市晚报上发布了撤销通知。203年26日,公司出具清算报告。203日28日,黄某和公司到工商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8月8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核准注销登记的通知》。经审查,公司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作出核准注销登记的决定。

王某申请追加黄某为被执行人,法院依法受理判决:追加黄某为被执行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王某申请追加黄某为被执行人,法院依法受理判决:追加黄某为被执行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不加黄某依法执行。

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不加黄某依法执行。

法院认为,本案的焦点是:黄某是否应执行王某与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的焦点是:黄某是否应执行王某与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增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公司中,被执行人未经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不能进行清算,执行申请人申请变更、增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向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如果公司未进行清算即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王某可以变更、追加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对其权利进行救济。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通过了清算程序结束后,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股东王某某要求追加黄某某为执行标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不得追加黄某某为执行标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增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公司中,被执行人未经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不能进行清算,执行申请人申请变更、增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向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如果公司未进行清算即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王某可以变更、追加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对其权利进行救济。本案例中,公司正通过清算程序,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的批准,王某某要求公司股东加黄某某为执行标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不得加黄某某为执行标的。

我们认为,未清算与非法清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不承担法律赔偿责任的清算组成员或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通过审判程序确认。如王某认为黄某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给其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公司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另行主张权利。

我们认为,未清算与非法清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不承担法律赔偿责任的清算组成员或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通过审判程序确认。如王某认为黄某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给其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公司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另行主张权利。

清算组应当将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情况书面通知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范围在全国或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告。否则,如果公司有未清偿债务,注销后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可以承担连带责任。

清算组应当将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情况书面通知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范围在全国或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告。否则,公司有未清偿债务的,注销后可能要求股东、董事和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

地址挂靠·解除公司异常·工商变更

快速加急,高效代办
相关标签: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